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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讲个SLANG吧.
"fed up":when you are fed up with something, you are sick of it and don’t want to do it any more
FOR EXAMPLE:
“I am fed up with you! You never want to do anything or go anywhere.”
“You could use a break. It looks like you are fed up with having visitors.”
“He’ll be ok. He has had a long day at work and is fed up with dealing with problems.”
这个很容易,从下一秒你就可以学会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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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围城>里曾经有人"为文纨小姐录旧作".我没有这样的拥趸,只能自己为自己录旧作.看旧作的感觉很奇怪.有一些难以捕捉的似曾相识的感觉,也有一些从未体会过的情愫.
<散秋>
叶子本来就是自有生时便有落的,闲闲洒洒,一春一夏。嫩绿娥黄地长出来,脆青碎锦地飘了去,也不觉得怎样。只是到了秋天,落意缤纷起来,闲看的心也就收紧了些。夜夜西风朝朝扫,漫天黄叶似洒金。多得有些承受不住了。还并不悲哀,最怕秋冬的雨来,纵是不大不久,也禁不得,落叶经水一沤,风景全坏了。所以,深秋,我不要雨。
衰草斜阳,落叶西风,可以很柔暖,也可以很凄凉。季节对心情的影响,是潜移默化而根深蒂固的。年年岁岁,总有些相似,岁岁年年,又暗暗地不同。本来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只是,景还好,心渐老,志尚在,愿难了。天越冷,星空越美,秋河当空,夜月深冷。我见过流星的雨,是那么的稳当,这里一道,那里一道,一点儿也不急,比雨丝还要幽长。可是我得抬着头望,所以我会很满足,但我会很累,我会很孤独,但我还能很美。
白杨树的叶片又大又干净。榆树的叶子会干枯在枝头的风中。槐树叶很小落得却很干脆, 一簇簇象干花一样美。梧桐树一夜梦回,让我万念俱灰。暮秋的寒真好挡,一件薄毛衣就行,不要系风衣的纽扣,那里是一怀的自由。
路在西风中延深,荒凉就要改变昔日的滋味。秋天不适合放风筝,因为风有点涩有点硬,一点也不象经它洗过的月和天空。那种明,那种净,那种象镜子那样的空。
我们在西风中相遇,装作没有看见彼此,匆匆地过去了。西风已把往事当作落叶,扫到了无人问津的角落。只相信明年的情感之树,还会是一样地繁茂。烟散了,雾来了,夜气蒙笼,欲雨欲雪。还有叶子挂在枝头,但谁都知道,秋将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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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吃水煮鱼的时候,w一脸正气的和我说:咱俩最近可是连续吵架啊,这种势头要刹住。我笑咪咪的看他,温柔的说:“就不!”
吵架真的是可以上瘾的一件事情。我觉得自己就和火山积聚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发。星座上说白羊05年在七月前是很衰的,无数事实已经向我验证了这一点。可是W又有什么错呢。我始终弄不懂,你和一个人特别亲密是应该特别呵护他还是不要再操心呵护他。或者说我拿捏不住这个尺度。
但我还是决心拉住一再滑落的心情。 -
High是高,horse是马,high horse是什么?显然不是高大的马。:)
这又是一个典型的idiom——分开来每个单词大家都认识,合在一起估计没几个人能猜对。它的定义:haughty attitude: an attitude of arrogance and haughty disregard for others. 形容某人骄傲蛮横,可以说be on one’s high horse或get on one’s high horse。比如:
I can’t stand Peter. He’s always on his high horse. (我受不了Peter。他总是目中无人、自命清高。)
The minute you start arguing, you get on your high horse. You just can’t help yourself, can you? (只要一开始争论,你就会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好像跟你意见不同的人都是傻子似的。你就是控制不了你自己,对吧?)
当然,有上自然有下,所以叫某人省省、别摆臭架子,可以说get off one’s high horse。比如:
You know I’m right! Get off your high horse and admit your mistake! (你知道我是对的。放下架子承认错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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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开始重新看Friends,发现自己真的是太太喜欢Richel了。喜欢她的着装,她的身材,她的性格,她说话时歇斯底里的表情。喜欢她,就爱屋及乌的爱上了Jennifer Aniston。今天就说一个有关她和Brad Pitt的英语表达。
他们在一起七年,现在分手。中国古话里有句话叫做:七年之痒。英文里也有这种说法。seven-year itch:inclination toward sexual infidelity: an inclination toward sexual infidelity, popularly believed to begin after seven years of marriage ( informal )。中文里的这种说法估计就是从英文里直接翻译过来的。
当爱情被岁月漂白的时候,你痒了吗? -
看了今天新浪的娱乐新闻,我的SUPER 偶像王菲在北京机场遭到围追堵截,引起骚乱和围观。我常常遗憾自己往来北京机场的次数也不少,为什么从来不曾和她有过邂逅,也许我们的飞机曾经在天上擦身而过,两位驾驶员还交换过微笑。
也许是见怪不怪,她很淡定的在闪光灯下自顾自的行走,张望,打电话,对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竟然有记者一路追问她怀孕的事情,我怕她跳起来再象当年那样说:“关你什么事?”可她依旧不理。
这就是偶像的生活。大众逼迫她成为焦点。而她在这样的环境里练就了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人在她上了车后大喊:王菲我爱你!引起一阵哄笑,也许有人根本不知道她是谁,只是跟着凑凑热闹。也许有人看过了会感叹一声她算什么,然后甩头走掉,就象一切不曾发生。
我觉得她的生活是可怜的光鲜,卑微的华美。虽然,我很爱她。 -
有的人英语不好是因为总把英语和母语脱节去理解,其实英语和中文有很多共通的地方,理解了这些,英语也没那么困难.比如中文里我们说"抑郁",表达的其实是两个词的意思,压抑和忧郁.英语里这种人造合成词也很多比如caughed(cry and laugh at the same time), 这种词超级流行而且表意功能强大,说起来显得很COOL.突然又想到了一个chinglish,这是我们经常用来自嘲的吧.[face10]
来看几个:
ginormous (adj): bigger than gigantic and bigger than enormous
confuzzled (adj): confused and puzzled at the same time
chillax (v): chill out/relax, hang out with friends
cognitive displaysia (n): the feeling you have before you even leave the house that you are going to forget something and not remember it until you’re on the highway 这个很牛,就是强迫症啊
phonecrastinate (v): to put off answering the phone until caller ID displays the incoming name and number 这个也很牛,我们都有这样的情况,就是不知道用一个字英语怎么表达啊.
感叹一个,真地道! 只是考试时别用,除非老师象我这么有想象力
[face17][face17] -
我有一个习惯,有时候在外面听见别人说话,心里会不知不觉想把这句话翻译成英文。因为有的时候那种口语话的表达真的很有意思,自己在那里琢磨琢磨,颇能打发时间,自得其乐。
昨天逛街,听见一个女孩子对另一个说:你说这也邪了门了,我就是打死也记不住他/她的电话了!(天津话)我一直比较害怕漂亮女孩说天津话,显得面目狰狞的样子。Anyway, 她说了我就开始琢磨。关键是这个“打死也”,怎么能说出意境呢?其实这个就是种强调,表示“怎么也”,“就是不能够”这样的意思。这句话用英文可以这样说:It is so weird, I can’t for the life of me remember his/her number!
今天和你分享的就是这个for the life of me (her/him/you), 再来两个例句:
Michelle for the life of her can’t understand why Jim is so crazy about soccer.
You can quit it if you for the life of you can’t remember English words.
位置比较灵活,但是只用于否定句。 -
今天打电话的时候,W声音严肃。听得出是在开会,有一个MIC里面传出来的模模糊糊的声音一直在聒噪。一会他电话我:正在讨论呢。他要入党了。哈,他终于有一样比我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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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0
The origin of Father’s Day - [学好英语 保卫祖国]
The celebration of Father’s Day was inspired by the success of Mother’s Day (which was observed nationally for the first time in 1914). Sonora Smart Dodd of Spokane, Washington, was listening to a Mother’s Day sermon in church in 1909 and decided that fathers deserved a similar day of recognition. Her father, a Civil War veteran, raised Sonora and her five siblings after their mother died in childbirth. She circulated a petition suggesting the third Sunday in June (the month in which her father was born) and urging people to wear a rose on that day in honor of their fathers. The first Father’s Day was celebrated on June 19, 1910. It was not until 1966, under President Lyndon B. Johnson, that it was proclaimed a national holiday and observance of this on the third Sunday in June was made a law in 1972.
Just as the carnation became a symbol of Mother’s Day, the rose was suggested and became connected to Father’s Day. Some observe the custom of wearing a red rose to indicate that one’s father is living or a white rose to indicate that he is deceased. The flower and plant rose comes from a shrub of the genus Rosa. Red is the most frequent color, but roses are also white, yellow, pink, and various shades of peach and pink. The Old English form rose came from Latin rosa, which may have been an adoption of the Greek word rhodon, "rose." -
我突然想起一个笑话.说的是一个小伙子娶了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新婚之夜,小伙子激动万分,姑娘羞羞答答。好不容易等宾客都走了,小伙子兴奋的冲向...冲向桌子旁边的电脑,把新婚的前前后后,所思所想,心理感受,全都写在了BLOG上。等到天色大亮,他心满意足的抬起头,才看见坐在一旁一脸错愕的新娘。
哈,一笑,中午吃的面条好消化。
彤彤去英国了。二十五天,两万RMB,一本LONGLY PLANET,还有一颗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心。临走前我一个死党恶意推荐他去DANNA的情夫的爹开的奢侈商场,他一口答应。出于朋友道义我没要求他从那里带礼物给我。我只是望穿秋水的等着他给我的全攻略,我想只要他撑得住,我也一定行。
想起了以前收到的一封EMAIL,题目是: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人。记得是些不切实际的征婚要求。彤彤应该算是一个好的人吧。能挣钱,有童心,还有独自旅行的勇气。突然觉得这样的人也不少,就如同那EMAIL里最打动我的话:好男人应该有时候象父亲、有时候象儿子,有时候象狗。
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人?彤彤算一个,W也应该算一个。 -
下午W过来找我。还沉浸在这几天的坏情绪里。我表现的依然不够好,很多劝解和安慰的话我都没能及时的表达出来。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似乎只能面对一个艳阳高照的他,而一个落雨阴霾的他,我先不能承受了。
其实不是这样的,把下午没有说的话都放在这里吧。我始终坚信你的优秀,我相信你是坚强的,但也能接纳你的脆弱。我爱你,与其他无关。 -
W的好朋友最近喜得千金,我们俩商量着送什么礼物。最后是我来操办的。我买了一个超级无敌可爱的婴儿马桶!哈!现在小孩子好幸福啊。我们那时候还不是就就地解决了。
我特地选了粉红色的一款,大家也要记住哦。bule is for boys and pink is for girls.这算是外国的一个风俗吧。Since all babies look alike, boys are usually dressed in blue and girls in pink simply to identify the sex. In ancient times, girl babieswere regarded as inferior to boy babies, so the colour blue, which was believed to have the power to ward off evil spirits, was reserved exclusively for the boys. The color pink was introduced for babby girls in accordance with a legendary European tradition that suggested girls were born inside a pink rose.
外国人也有重男轻女思想哦。 -
W今天一反常态的给我打了好几个抒情的电话,这对于一向羞于表达的他真的是大突破了吧。写下这行字,只是为了记住今天这个日子。[fac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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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多讨厌这声感叹。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有个白痴老师竟然还在三八节的时候祝全体女同学节日快乐,结果收获嘘声白眼无数。她站在讲台上一脸无辜的说:“不都是女人吗,当然要说节日快乐啊。”我当时听到那两个字眼几乎要崩溃,心里立刻浮现出一个蓬头垢面拉着两个流鼻涕小孩的黄脸婆形象,于是我恶狠狠地接了句话:“我们不是女人,是女孩子。”记得当时在座的女孩子们都满眼赞许的看着我频频点头,自己觉得自己这女孩子的形象立刻高大起来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公开场合标榜自己是女孩子就显得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了。我不能装嫩,不能象有的女明星一样,三四十岁还娇憨的称自己是女孩子,一说话,脸上的粉粒在阳光里飞舞。我没有那个资本,更重要的,我没有那个胆量。但我实在不甘心就此归了女人的队伍,于是乎一个从港台片里泊来的词在我这里使用率急速上升:女生。
我是女生。不是女学生,而是泛指的女性生物。这样就避免了装嫩的嫌疑,又成功的跳出女人堆。我乐此不疲,沾沾自喜。
最近连续听到了两次这样的感叹。心里,却是别样的风情。
一次是开中药时,我问那老大夫我脸上的痘是怎么回事。我青春快过了为什么痘还眷恋着我。那老太太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的说:“女人啊,身体上的问题在于调养,不能希望立杆见影,那反而是摧残。”她拉着的我的手是那么温暖,那一瞬间我感动于她这番话,觉得我们就是这样两个女人,在一起说着只有女人才懂才关心的话题。没有排斥,却有贴近。
另一次是昨天和老孙聊天。他以洞悉一切的口吻对我说:“你身体也不是太好,女人啊,最主要的功课就是相夫教子,这件事成功就是最成功。”且不去批判他落后的重男轻女思想,只说当他劝我的时候,我真切的感受到我就是以一个女人的身份去聆听的。我明白女人的责任(也许并不是唯一的和最主要的责任)确实有相夫教子这一部分,我也愿意尽力去做好,甚至可能把它做成我毕生的事业。
我想我应该是成熟些了。这称谓的小小转变其实是我成长中的巨变。我觉得我一直是排斥长大的,所以我比较晚熟。我十几岁的表妹已经称呼自己小女人,而我已经二十多岁,在青春的末尾,我终于可以坦然接受这个称谓,终于看清楚自己人生的下个阶段。女人啊,你可以不富有、不美丽、不温柔,但你绝对不能认不清自己。 -
这个有点现买现卖了。因为我看了个东西,居然发现里面讲一个说法我不知道。而这个东西是每个学英文的都觉得自己应该知道的哦。一起看一下。
大拇指 thumb
食指 index finger
中指 middle finger
无名指 ring finger
小指 little finger 还有个说法叫pinkie
关键是我不知道的那个,就是表示toe意思的。digit也可以表达这个意思哦,手指或脚趾。[face10] -
这几天连续在商场消费,估计是为了弥补生病那段时间的落寞,下手尤其狠.狠,却不准.买了好几件回家一看马上就不喜欢的东西,估计这一辈子都没机会穿上它们.在换换退退之中,我又追加去了那商场N次,看了BA的冷眼,白眼和强装笑脸.而我故做镇定,一意孤行.
这不,我又发现了两件衣服上有问题,一件穿起来象睡袍,一件穿起来象江姐.虽然我佩服自己当时挑战人类理解极限的脑袋瓜子在想些什么东西,但我还是决定:再去一趟!!回来再记录全过程. -
2005-06-18
你可以用得上的英文(1) - [学好英语 保卫祖国]
我学英文的标准是在出国以后被彻底颠覆的。以前那些高分的考卷,那些千篇一律念白一样的对白,通通变成了SHIT。从一次又一次的尴尬里,从一次又一次自尊的挫败里,我在心底凝聚了这句话:我要学真正用得上的英文。
我想把这些我学到的东西和大家分享。我知道我Bolg主要的读者会是谁。我愿和他/她们一起进步。
学好英文,保卫祖国。
今天先说一个正式点的。可以在老外面前用来发发感慨,进行总结陈辞的话。
The proof of the pudding is in the eating.
这就是那句经典的话:实践出真知。以前也有个伟大领袖说过:要知道李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尝一尝。外国人吃李子不多,不过布丁倒是很普遍。因此这句英文也很好理解了:判断事物的方法就是要试一试。(the only way to judge someting is to try it). -
今天的晚宴是送别老孙。我吃出了几分伤感。
这伤感里有给他的,也有留给自己的。
想我03年回国的时候,背负了一个不敢去触碰的爱情理想。我的信念是:我为你回来了。我的行动却选择了观望。我没有不远千里的盲目跑到另一个城市,而是留在了我的家乡。
我的理由是,新东方聘用了我。
那次面试有二十多个人,有一个试讲的男生几乎被老孙骂哭,我是最后一个讲的,也许是他骂累了吧,他居然说:还可以。为了这句“还可以”,我留到了现在,也最终告别了我那时的爱情。我想我终还是个传统的人,当亲情和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心灵的天平无法不倾斜向前者。我疯狂上课,为了是给父母买房子,偿还我在国外花费他们的那些血汗钱。当我那时的爱人不能理解我这一行为的时候,我只有微笑着含泪送他离开。
所以新东方,不仅是我工作和战斗的地方,更见证了我百转千回心情。老孙在无意识中,操控了我的生活,或者说,我借他的手做出了我人生的选择,因此,我感谢他的一臂之力,我感谢他帮我做出选择。
送别了老孙,就是送别了我的一个年代。在这个年代里,我为爱情惶恐,为失去哭泣,为伤痛忍耐,为生活坚持。时至今日,那些惶恐过的事情,那些我为之哭泣的人,我都可以轻松的想起,平静的祝福。他们已被我永远的送别。而受伤后学会的成长,那样坚持的表情,却是已经挥不去的生命烙印,任何时候,都在心底的湖中,静静泛起,清凉中带点寒意,让我在惬意中警醒,那涟漪永不褪去。
老孙是这涟漪中的一环。不要送别他,就是不要送别我坚强。不要送别他,就是不要送别我小小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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